面对着子由于认同父而做出的(疑似)僭越之举,父(先发制人地)施予惩罚:训导主任断定小四拿球棒是为了暴力用途,便将球棒没收,此后他始终认定小四有不轨意图,并进一步误认小四蓄意作弊,对师长不恭,而记小四大过;校医(他显然认为小四泡小明的行为侵犯了他对小明的保护权)拿出尊长的态度训诫小四,护士(校医权威的延伸)也帮腔教训小四;警备总部以完全不可知的理由拘禁提讯四父;四父误认二儿子偷拿手表,因而以毒打怒骂的方式训子,等等父的严厉,或防范未然的惩罚,引发子的罪恶感,譬如,四父面对警备总部时流露彻底的拘谨与惶惑;这罪恶感将使他更加彻底地收纳父的律法与价值,使他一方面紧紧抱住公家机构(这也是父的代表)的大腿,对妻子建议他另寻出路的忠言深表怀疑而另一方面则执行起父的严厉律法,酷惩他误认为有罪的二儿子。
2024-11-16 01:57